核心观点 - “十四五”期间,苏州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里程碑式成就,环境质量指标持续改善,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增强,生态宜居水平整体提升,并形成了一批领先的治理成果 [1] 环境质量与治理成效 - 全市PM2.5年均浓度2025年降至28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末下降15.2%,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 - 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8.8%,其中Ⅱ类水体比例提升至73.8%,位居全省第一 [3] - 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主要通江河道连续5年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 [7] - 太湖苏州辖区总磷浓度较“十三五”末改善41%,太湖水质连续3年保持Ⅲ类,全湖水质自2024年起达到Ⅲ类,实现30年来历史性突破 [7] - 太浦河出境断面年均水质连续8年稳定达到Ⅱ类 [7] - 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物种更新至4353种,其中珍稀濒危物种12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98种 [1][8] - 公众对生态环境总体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1] 三大标志性战役成果 - 蓝天保卫战:累计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超1.2万项,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超4.6万辆,在全省率先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2] - 碧水保卫战:累计推进湖泊治理项目176个,恢复水生植被1.3万亩,阳澄湖、昆承湖等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2] - 净土保卫战:在全省率先建成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无废城市”建设评价居全省首位,跻身联合国“全球20个迈向无废的城市” [2] 绿色低碳发展 -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近两个履约周期履约率均达100% [4] - 苏州工业园区入围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 [4] - “环保贷”业务累计为75家企业申请贷款11.19亿元 [4] - “十四五”以来,累计组织1408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数量持续全省第一 [4]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省下达“十四五”减排目标 [5] 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 全市共划定生态空间保护区域325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 [8] - 累计实施2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总投资近2亿元 [8] - 建成18个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形成覆盖全市的智慧监测网络 [8] - 累计建成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8] 体制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 - 率先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改革,累计形成24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11项已向长三角乃至全国复制推广 [6] - 在全省率先开展长三角排污权交易试点,完成全国首批跨省域排污权交易 [6] -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超50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87.7%,持续保持全省第一 [10] - 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超20万吨/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达100%,自然村治理率达98% [10] - 构建“天空地湖”一体化水生态环境安全智慧监测体系 [10] - 首创“小单元三级防控体系”,划定环境应急防控小单元106个,297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完成“三道防线”标准化建设,全市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11] 重点区域治理与投资 - 在太湖综合治理上,累计完成省治太重点工程投资约270亿元,连续第18年高水平实现安全度夏 [6] - 倾力打造“太浦河云管家”,扩展建设“重点河湖云管家”,构建跨区域一体化、数字化治水新模式 [6] - 联合上海、浙江建立太浦河流域环境风险信息共享机制 [11]
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苏州日报·2026-01-15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