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发展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 [2] - 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组成部分,发挥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作用 [2] - 企业年金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政策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加人数逐步增加,基金实力持续增强 [2] 企业年金参与度与认知短板 - 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与度不高,受益面偏窄 [2] - 随机采访显示,多位企业职工并不知道企业年金,甚至已参加者也是在人力资源征求意见时才知晓其存在 [2] - 许多企业及非企业单位不了解企业年金制度 [4] 企业年金对企业的价值与激励作用 - 企业年金作为延期支付的福利形式,能为员工提供长期经济保障,有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工作效率 [3] - 学术研究(基于2016—2023年A股数据)表明,企业年金计划能吸引高素质劳动力、稳定人力资本结构、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水平,进而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 [4] - 建立企业年金被视为一项对公司发展非常有利的政策 [3] 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支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 - 职工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在缴费环节准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4] - 投资环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产生的投资收益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 - 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 新政策拓宽覆盖范围与简化程序 - 新印发的《意见》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5] - 《意见》明确企业年金并不只适用于企业 [6] - 针对程序复杂问题,《意见》简化建立程序:已建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提交其讨论通过;未建的,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 [7] - 鼓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或参加集合计划,并推动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 [7] 新政策提供缴费灵活性以减轻负担 - 按照原有办法,用人单位年缴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8%,单位和职工个人合计不超过12% [8] -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在缴费期限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 [8] - 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按较高比例缴纳(如单位8%、个人4%),能力有限的可以从较低比例起步(如单位2%、职工1%)再逐步提高 [9] - 用人单位持续缴费能力不足时,可以降低缴费标准或者中止缴费,并可按规定补缴 [9]
企业年金新规出台,职工养老将更灵活更有保障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