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交易协议调整 - 海顺新材与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了支付条款 [1] - 第一期付款需在满足三项条件后7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85%,即人民币1.21亿元 [1] - 第二期付款在交割日次日起4个月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2129.24万元 [1] - 支付条款的调整旨在确保跨境收付合规 [1] - 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
公司交易协议调整 - 海顺新材与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了支付条款 [1] - 第一期付款需在满足三项条件后7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85%,即人民币1.21亿元 [1] - 第二期付款在交割日次日起4个月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2129.24万元 [1] - 支付条款的调整旨在确保跨境收付合规 [1] - 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