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对皇庭智家(01575)两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香港联交所对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 香港联交所对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01575)两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前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邹格兵及前执行董事沈志东 [1] - 香港联交所向邹格兵及沈志东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裁定二人未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违反《上市规则》 [1] -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意味着联交所认为邹格兵及沈志东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职务 [1] 纪律行动涉及的具体调查事项 - 邹格兵及沈志东牵涉于联交所就该公司进行的两项不同调查 [1] - 在2025年1月,联交所曾对邹格兵和沈志东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公开谴责,原因是他们违反了《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涉及在2021年10月由公司附属公司为邹格兵私人持有的公司所结欠第三方的欠款提供担保 [1] - 邹格兵和沈志东有配合联交所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调查 [1] 后续调查及董事的不配合行为 - 在有关担保的调查结束后,联交所得悉公司董事可能违反《上市规则》其他规定的指控,并就此展开另一项调查 [1] - 作为第二项调查的一部分,联交所分别向邹格兵及沈志东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 [2] - 邹格兵仅回复了联交所的部分而非全部询问,并未按要求提供其最新的联络资料 [2] - 沈志东未有就联交所的询问提供任何实质回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