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1] - 警示函文号为《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号)[1]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 截至2025年11月22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1] - 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债务逾期情况[1] - 公司直至2025年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1]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1] - 警示函文号为《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号)[1]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 截至2025年11月22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1] - 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债务逾期情况[1] - 公司直至2025年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