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11万余元后认为和广告宣传不一致,游戏玩家要求退款被驳回
新浪财经·2026-01-15 20:11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两审均驳回玩家要求游戏运营公司全额退还累计充值119,273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 [1][4] - 法院认定游戏公司已依约提供虚拟服务 玩家充值行为已履行完毕且虚拟道具基本消耗完毕 运营方不存在违约情形 [3] - 法院认为难以认定运营方构成欺诈 玩家大量充值行为发生在广告发布之前 并非因广告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充值 [3] 案件事实与玩家主张 - 玩家小李累计充值523次 总金额达119,273元人民币 其主张游戏广告宣传的多种地图场景和玩法在实际游戏中未出现 认为存在夸大宣传和诱导充值 [2][3] - 游戏运营公司辩称 玩家的主要充值行为发生在相关广告发布之前 公司已依照约定提供了虚拟服务 [2] 法院审理关键依据 - 法院查明 广告发布时间集中在2024年9月30日至11月29日 而在此之前玩家已完成452次充值 即多数充值早于广告发布 [3] - 法院指出 玩家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长期多次进行游戏充值 应对网络游戏消费具有相应判断能力并承担自身选择的责任 [3] - 法院注意到涉案广告中已有提示说明“广告创意仅供参考...实际以游戏内容为准” [3] 行业规范与消费者提示 - 法官表示 成年人在明知充值规则、长期持续消费并实际使用虚拟服务的情况下 仅以“未达预期”为由主张欺诈通常难以获得支持 [4] - 法官提醒游戏运营者应规范经营 明确展示游戏规则 加强对用户消费行为的合理引导并设置防沉迷措施 [4] - 法官同时提醒消费者在网络游戏中应理性评估自身消费能力 警惕冲动消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