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曜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6-01-16 02:05

基金产品核心条款 - 本基金为“财通资管鸿曜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最短持有期,持有期内不可赎回,持有期到期日起方可赎回 [1] -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交易时间一致 [2] 申购业务规定 - 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网上直销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2] - 申购费率实施差异化: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其他投资者适用一般费率,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费用 [4] - 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因红利再投资产生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6]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可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6] 赎回业务规定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为0.01份,低于此余额的份额可能被强制赎回 [7] -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赎回申请只能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90天)到期日或之后提出 [8] -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估值公平性 [9]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允许投资者约定每期扣款时间与金额,由销售机构自动扣款并申购基金 [10] - 该业务的受理时间、具体规则及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10][11] - 每期扣款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费率和计费方式通常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12] 销售与信息披露 - 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场外非直销机构 [13][14] - 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赎回开始前,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披露一次份额净值;开始申购赎回后,于每个开放日次日披露净值;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次日披露相应净值 [14] - 若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或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公司将提前公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