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相关债券 利息收入免税政策延至2027年底
证券时报·2026-01-16 02:1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1] -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 [1] 政策背景与沿革 - 为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 两部门自2018年11月出台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所得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1] - 2021年 两部门宣布将该政策续期至2025年底 [1] - 此次公告将政策实施期限进一步续期至2027年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