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核心观点 - 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第四季度主要产品价格上涨及市场需求增长 [2] - 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2] 业绩变动原因分析 - 主营业务复苏: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推动公司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在2025年第四季度销售价格上涨,公司盈利能力恢复,第四季度实现利润并弥补了前三季度亏损 [3] - 子公司贡献: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次磷酸钠在2025年第四季度市场行情好转,销售价格上升,毛利率提高,结束了该产品亏损的局面,对公司整体业绩有重要贡献 [3] - 订单与减值影响:公司依约执行部分长协低价订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盈利水平 [3] 子公司新特化工未完成2025年业绩目标,原股东需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 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经初步测试需计提部分商誉减值 [3] 收到的监管措施核心内容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7] 监管指出的主要违规行为 - 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在2023年度对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中,对2028年及永续期销量增长率预测依据不充分,对2024年印花税发生额预测不合理,对未来生产材料成本预测依据不充分 [7] 在2024年度对子公司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5年期LPR利率3.6%作为债务资本成本,未使用资产组实际平均贷款利率或更接近的1年期LPR [8] - 财务核算不准确:公司及其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末期间,未恰当计提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薪酬,导致相关期间财务信息不准确 [9] - 信息披露不规范: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10] - 相关人员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财务总监杨志轩、董事会秘书郑文龙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0] 公司的回应与说明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14] - 公司表示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14] - 公司认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日常生产与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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