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
新浪财经·2026-01-16 04:26

光明日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邱玥)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 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 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用人单位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 再逐步提高。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积极推进企业 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集合计划供给类型。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 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 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重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 的经验做法。 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