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接税体系现状与问题 - 直接税主要指税负不能转嫁、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的税收,主要包括所得税和财产税,如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2] - 中国现行税制中具有直接税性质的税种共13个,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超过全国18种税收的三分之二 [4] - 2024年,上述直接税合计收入仅八千多亿元,不足全国税收总额的一半,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约占一半 [4] - 当前直接税制度主要问题:税种特别是地方税、小税种偏多,占全国税种总数比重偏高;收入规模偏小,占全国税收总额比重偏低;房地产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4] 直接税体系近年进展 - 税种设置方面:2013年起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18年起开征环境保护税 [6] - 税收立法方面:自2011年以来,已有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8种直接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加上此前立法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已有10种直接税完成立法,超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立法税种总数(14种)的七成 [6] -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6] -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实现历史性突破,将实行38年的分项征收模式改为综合与分项结合、综合为主的征收模式,自2019年起实施 [7] - 直接税收入规模从2012年的61225.9亿元增至2024年的81462.6亿元,增幅33.1% [7] - 直接税占全国税收总额比重从2012年的60.9%降至2024年的46.5%,下降14.4个百分点 [7] “十五五”期间完善直接税体系的改革方向 - 科学设置税种,简化税制:所得税方面,统筹考虑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避免交叉征收;财产税方面,整合房产、土地相关税收和收费,以及车船相关税收和收费 [8] - 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序推进房地产税法立法;及时修改已立法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宜全面实施的措施(如扩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考虑试点先行 [8] - 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修改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排放特定挥发性有机物的经营者开展征税试点,意味着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即将扩大 [9] - 完善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方面,重点考虑调整税前扣除、税率和减免税规定,简并和规范繁多优惠,建议将25%的基本税率逐步降至20%左右 [9] - 完善个人所得税方面,考虑调整纳税人申报方式(允许选择本人、夫妇联合或家庭申报)、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如纳入经营所得)、动态调整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考虑降低45%的最高适用税率,并规范资本和财产所得税收政策 [10] - 通过税费改革扩大直接税范围和规模:例如,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险税(2024年此项收入88263.5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50.4%),若改为税收,2024年中国税收规模将达263270.4亿元,直接税占比将升至64.5% [11] - 通过完善增值税制度,控制其收入规模(2024年占比37.6%),也有利于提高直接税收入占比 [11]
完善直接税体系 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16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