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于1月15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扩大覆盖范围、简化建立程序、优化缴费机制增强企业年金制度的包容性与灵活性[1][4] - 该政策是对当前企业年金发展中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与度不高、受益面偏窄、难以有效发挥长期补充养老保险作用等问题的针对性回应[1][5] 行业发展现状 - 企业年金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政策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加人数逐步增加基金实力持续增强[1][4] - 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为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补充养老功能初步显现[1][4][5] 覆盖范围与建立程序 - 《意见》将企业年金的覆盖对象从各类企业延伸至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打破了“只有企业才能建”的认知边界[1][5] - 在民主程序上用人单位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的可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1][5] 缴费标准与机制 -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企业年金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2][5]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结合经济负担能力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可按较高比例缴纳经济负担有限的可从低比例起步逐步提高[2][5] 计划管理模式 - 用人单位可建立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集合计划《意见》鼓励推进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2][5] 税收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参加企业年金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2][6] - 对于用人单位为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3][6] - 对于职工在缴费环节用人单位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在投资环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产生的投资收益职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将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3][6] 政策意义与影响 -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还能发挥基金长期资金优势助力经济发展[3][6] - 对职工而言可平滑当期与未来收入、加厚养老保障享受个税优惠且流动就业时权益可随同转移对用人单位而言能吸引留住人才、健全薪酬体系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合理配置成本[3][6]
企业年金覆盖面将扩大职工可享个税递延政
新浪财经·2026-01-16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