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将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试点
经济日报·2026-01-16 08:05

政策核心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旨在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并简化建立程序 [1] - 政策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 [1] - 为扩大覆盖面,两部门将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试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等,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1] 制度建立与决策程序 - 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 - 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方案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 [1] 缴费机制与标准 - 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1] - 用人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8% [1] -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合计每年不超过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12% [1] - 在缴费限额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 [1] - 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 [1] - 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有条件后逐步提高 [1] 支持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 - 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正在加快建设,旨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2] - 该平台将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及用人单位方案备案提供便捷服务,以增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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