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1.99元,“地铁代坐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新浪财经·2026-01-16 08:32
地铁代坐服务模式 - 服务内容为在地铁早高峰期间,由卖家提前上车占座,再私下将座位“使用权”转让给买家 [1] - 服务定价体系为单次售价1.99元,包月50元,并衍生出高峰时段加价、冷门线路打折等差异化定价 [1] - 交易发生地点为上海地铁9号线某特定路段,通过社交平台进行 [1] 服务性质与法律定性 - 地铁座位属于遵循“先到先得”原则的公共资源,“代坐”服务实质是“有偿占座”行为 [1] - 该行为将本应平等、免费开放的公共座位资源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商品” [1] - 此类行为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被公安机关查处及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风险 [1] 交易的法律效力与风险 - 通过付费“插队”获取座位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平等使用权,与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平观念和公共道德相悖 [2] - 以此类违背公序良俗的事项为内容的“协议”或交易,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2] - 对于买家,若卖家收款后未按约定让座,买家可起诉要求履行或返款,但法院可能认定双方均有过错,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2] - 对于卖家,若买家接受服务后拒绝付款,卖家可起诉索费,但一旦法院认定“代坐服务协议”因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卖家主张报酬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