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金融时报·2026-01-16 10:01

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1] -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1] -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1] - 政策通过税收减免降低境外机构的投资成本,以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