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出台涉矿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6-01-16 10:13

政策法规 - 福建省武平县发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旨在鼓励社会监督以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该办法有效期为2年[1] - 该办法明确多项属于奖励范围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主要包括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变更开采方式、越界开采等[1] - 奖励范围还包括借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利用企业场地或住宅院落秘密盗采、擅自打开已关闭或废弃矿井盗采、未经有偿化处置或超越批准红线范围以工程名义违法开采以及其他破坏资源环境的开采行为[1] 奖励标准 - 对于举报违法开采稀土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视情况给予1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奖励[1] - 对于举报无证勘查、以采代探、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变更开采方式、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以及举报未经有偿化处置或超越批准红线范围借工程名义违法开采的 一经核实每案奖励5000元[1] - 该办法对举报奖励的方式、条件、原则及相关实施细节作了具体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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