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少事多如何破局?基层监测机构落实新规还需“组团作战”
中国环境报·2026-01-16 11:15

新规实施与行业现状 - 2025年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正式实施,旨在筑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1] - 新规提出了提升监测行业整体水平的硬要求,明确监测机构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20人,并对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1] - 部分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与实有人数存在差距,未达到20人门槛,例如中部某市区级站编制16人、实际在职14人,西南地区某县监测站编制10人,南方某自治县监测站实有人员仅为8人[1] 人员短缺的直接影响 - 人员短缺导致法定职能履行受影响,人力不足可能使监测频次不足、覆盖面不全,监管网络末梢神经反应迟滞[2] - 技术能力提升受限,人员规模过小伴生专业结构单一问题,难以形成技术合力,面对新污染物监测、复杂应急场景时更显吃力[2] - 潜藏数据质量风险,在超负荷运转下,全程质量控制链条易被压缩,数据真实准确的根基可能受到侵蚀,这与新规严防造假、确保真准全的初衷存在差距[2] 机构优化调整的必要性与方向 - 优化调整区级监测机构是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满足精准治污需求的坚实基础[2] - 探索区域整合以实现集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整合多个区级站资源组建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区域环境监测中心,快速聚合人力与设备,改变散、小、弱的局面[3] - 强化市级统筹,对于暂不适宜整合的机构,建立技术下沉与任务上收相结合的灵活机制,由市级技术力量定期驻点指导,同时将区级站暂无力承担的任务上调至市级中心承担[3] 保障措施与行业机遇 - 机构编制部门需根据整合后的实际工作量科学核定并保障人员编制,财政部门需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实验室建设、设备更新和日常运行[4] - 需建立系统化、实战化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动人员能力持续提升,确保机构达标而且提效[4] - 新规施行是一次推动基层监测体系重塑升级的历史机遇,各地需尽快优化调整机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