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这一产业!六部门发文!
证券日报网·2026-01-16 12:26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于1月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产销量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动力电池正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该《管理办法》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2月印发的《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核心管理内容:信息溯源 - 规定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以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1] - 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 [1] - 规定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主体需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且平台需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1] 核心管理内容:回收管理 - 明确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回收责任 [2] - 规定回收服务网点的建设需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2] - 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主体规范移交废旧动力电池 [2] 核心管理内容:综合利用管理 - 规定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活动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并办理项目核准、排污许可等手续 [2] - 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2] - 明确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的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置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执行 [2] 核心管理内容:监督与法律责任 - 明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涉企行政检查要求 [2] - 对违反动力电池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动力电池及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处罚实施主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