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关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中国证券报·2026-01-16 12:31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旨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活动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需要加强规范管理 [1][4] 全渠道源头管理 - 政策要求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2] - 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 [2] - 要求动力电池企业对其生产或进口的电池进行编码,并在单体、模块、电池包上粘贴标识 [2] - 国家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包含产品类别、构成、报废回收等信息 [2] 全链条主体责任 - 政策明确了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 [3] - 动力电池企业应对其生产或进口销售的电池承担回收责任 [3] - 鼓励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设回收服务网点 [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依法回收和拆解新能源汽车 [3] 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 - 政策要求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溯源管理 [3]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需在产品准入后6个月内报送电池拆卸和必要拆解等技术信息 [3] -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需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换电电池末次更换信息,并在废旧电池移交出库后15日内报送出库信息 [3] 监管措施与处罚 - 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4]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警告、以及最高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4] -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 行业背景与规模预测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 [4] - 据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4] - 政策是对2018年以来相关管理暂行办法和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延续和升级 [4] 政策意义 -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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