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怎么用、换工作了怎么办?专家解读
搜狐财经·2026-01-16 14:21

政策核心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布意见 旨在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并简化建立程序 [1] 企业年金定义与现状 -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 - 截至2025年三季度 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 参加职工3332.05万人 积累基金4.09万亿元 [1] 制度作用与意义 - 对职工个人而言 企业年金可平滑当期和未来收入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且权益可随工作变动转移 [1] - 对用人单位而言 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 [1] - 企业年金是一种长周期的员工福利项目 有助于满足退休职工对美好老年生活的需要 [1] -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需确保劳动者流动过程中福利待遇不受损失 企业年金转移接续是重要一环 [11] 覆盖范围与建立方式 - 意见打破了“只有企业才能建”的认知边界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均可建立 [3] - 用人单位可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也可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后者可大幅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6] 缴费规定与灵活性 - 用人单位缴纳企业年金每年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职工工资总额的8% [3] -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职工工资总额的12% [3]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结合经济负担能力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 [3] - 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 鼓励按较高比例缴费 例如企业缴8% 个人缴4% [4] - 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 可先从低缴费起步 之后有条件再逐步提高 [4] - 当用人单位持续缴费能力不足时 可降低缴费或中止缴费 需要时可按规定补缴 [7] 权益领取与继承 -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时 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8] - 领取的企业年金可以全部或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8] -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 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9] 账户转移与接续管理 -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 若新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 原个人账户权益应随同转入 [11] - 若新单位没有建立 或职工处于升学、参军、失业期间 原账户可暂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或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保留账户管理 [11] - 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 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11] - 建立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有利于参保者及时了解账户信息 提高转移接续便捷性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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