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不属捐赠,更需透明
新浪财经·2026-01-16 14:41

政策法规 - 民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3][7] - 《办法》旨在落实2023年12月修订的新《慈善法》中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要求 [5][9] - 《办法》明确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为受托人,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3][5] - 《办法》细化了必须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慈善信托目的、委托人信息、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程序、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等 [5][9] 行业现状与规模 - 截至去年11月,中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2629单 [3][7] - 截至去年11月,中国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99.34亿元人民币 [3][7] - 慈善信托在驰援救灾济困、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7] 产品定义与特性 - 慈善信托区别于慈善捐赠,其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一项仅服务于设定慈善目的的独立运作财产 [4][8] - 慈善信托能实现委托人的特定慈善意愿,同时利用资产的独立运作提升慈善事业的专业性和效率 [4][8] - 慈善信托的受益人范围是确定的,但具体受益人是不确定的,以防止不正当利益输送 [4][8] 监管与风险 - 慈善信托存在道德风险和“击穿风险”,例如被用于逃税或规避司法执行 [4][8] - 新《慈善法》特别强调“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以提升运营的公平公正 [5][9] - 《办法》要求公开重大情形和关联交易情况,以从源头遏制“假慈善、真转移”的投机行为 [5][6][9] - 舆论场中存在对慈善信托的误解,例如认为企业设立慈善信托是“钱根本没离手”或仅为避税 [4][8] 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督 - 强化信息公开是确保慈善信托运营阳光合规、消除公众误解的关键 [4][9] - 《办法》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以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6][9] - 规范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并增进慈善信托的社会认同度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