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
新浪财经·2026-01-16 14:43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旨在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并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1] - 政策明确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三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 证书互认具体措施 - 对已取得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可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考试流程 [1] - 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机制,已取得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按规定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 [1] 技能评价创新探索 - 对于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统筹资源,探索“一试多证”方式,即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