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违规“踩线”!中山两家“金控”经营主体被公示
南方都市报·2026-01-16 16:45
监管机构对名称违规经营主体的清理行动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公示了广东省内(不含深圳)61家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或“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 [1] - 公示名单中的经营主体需在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并规范其分支机构和未到期债权债务安排 [3] - 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经营主体,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3] 涉及的具体公司及违规详情 - 中山市有两家经营主体被列入名单,分别是中山古镇光大金控东兴灯饰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山古镇光大金控新兴灯饰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 - 这两家公司均成立于2012年,主营业务为商务服务业 [4] - 名单明确指出了企业名称及其“涉及字样”为“金控” [4] 金融行业持牌经营的法律依据 - 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 [3]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及《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注册为金融控股公司,也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3] - 未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的机构,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3] 监管行动的社会监督机制 - 监管局提醒公众,如发现名单中的经营主体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可拨打指定电话“0760-89882157”进行举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