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与政策红线 - 助贷新规与小贷指引明确划定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红线,并要求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2][5] -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规定,金融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主张的各项费用总和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5]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严禁未依法取得放贷资质的机构以商品赊销回收等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并禁止收取“砍头息” [7] 变相高息贷款的主要模式 - 模式一:通过“分期商城”以远超市场价的商品溢价变相抬高综合借贷成本,例如小象优品iPhone 17 256GB标价8000元(不分期)或8978.12元(分12期),而官网售价仅5999元,溢价显著 [1][2] - 模式二: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收取高额“担保费”规避监管,借款周期约30天却分多期还款,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00%—500% [1][3] - 两种模式均可能涉及商品“一键回收”变现,使消费者未接触货物即获得现金,演变为变相“现金贷” [1][4] 具体平台操作案例与协议结构 - 小象优品由无锡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其分期订单涉及债权转让给常州信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由深圳市花旗融资担保集团提供担保,用户最终向锦程消费金融借款,合同显示固定年化利率为8.5% [3][4] - 鹿优选由厦门沃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其iPhone 17 256GB分12期每期还款798.38元,综合年化利率23.98%,到手价8444元,显著高于官网5999元 [2] - 用户在下单后可通过合作回收商折价变现,实际到手资金低于商品标价,但仍需按商城高价分期还款 [4] 高息产品的定价与成本分析 - 分期商城商品定价普遍显著高于市场价,溢价幅度可达20%—100% [4] - 名义年化利率虽接近24%监管上限,但叠加商品溢价及担保费后,用户综合借贷成本的实际年化利率可达300%—500% [1][4] - 律师指出,商品溢价实质上是变相的“砍头息”,属于被明令禁止的行为 [1][6] 相关主体的潜在法律与合规风险 - 突破24%利率红线的放贷主体可能因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而涉嫌非法经营罪 [6] - 平台若缺乏金融资质,或通过商品分期、担保费等方式规避监管,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非法集资 [7] - “分期商城”模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未如实披露实际费用和利率可能构成欺诈,需承担民事乃至行政责任 [6][7] 对消费者与行业的建议与影响 -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检查是否明确展示综合成本及利率、是否存在默认勾选或预扣、以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8] - 遇到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亦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 [8] - 行业呼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维护金融市场公平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7]
“分期商城”“融资担保”模式成高息网贷新“马甲”,放贷主体或面临刑事风险
国际金融报·2026-01-16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