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受持有期限制,公募养老基金符合条件可提前赎回,公募机构将开启IT改造等工作
新浪财经·2026-01-16 20:5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公募养老基金提前赎回业务,相关机构应当予以支持 [1][3] - 此举旨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满足投资者资金使用需求,彰显个人养老金制度人性化与公募基金行业“金融为民”的责任担当 [1][4] 提前赎回的适用条件 - 投资者需达到《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至(六)项领取条件,且个人养老金账户已变更为提前领取状态 [3] - 具体条件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出国(境)定居 [5]、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个人负担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4]、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4] - 满足上述任一情形,即使基金设有三年或五年持有期且未满,也可申请提前赎回 [4] 对行业与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 新政策有望缓解投资者对公募养老基金产品(通常设有一年、三年或五年持有期)的流动性担忧 [2][6] - 流动性担忧的缓解有望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存缴意愿及对公募养老基金产品的投资意愿 [6] 行业机构的实施准备 - 个人养老金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需根据要求,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技术准备工作 [1][7] - 在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可通过手工操作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办理提前赎回业务 [1][7] - 基金管理人需做好相关养老基金产品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工作 [1][8]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修订发布业务规则和技术接口规范,并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改造及与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的对接测试 [7] - 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将与人社部信息平台开展数据交互,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投资者账户状态查询服务 [7] - 已有大型公募公司表示,其IT与运营部门已做好启动系统改造与招募说明书更新工作的准备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