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AI魔改”戴上“紧箍咒”
新浪财经·2026-01-16 20:56

专项治理行动概览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AI魔改”视频专项治理 [1] - 截至1月16日,第二期治理成果公布,各平台累计清理超1.1万条违规视频,并处置乱象突出账号 [1] - 专项治理后,广电总局将研究制定综合治理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保持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 [10] 违规内容主要表现形式 - 利用AI技术对《西游记》、《红楼梦》等经典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剧情进行不当改编、低俗化或渲染暴力 [1] - 编造低俗情节,违背公序良俗 [1] - 出现被称为“AI拼接怪兽”或“外国山海经”的邪典视频,将动物、物品与人类特征随机拼接,制造荒诞离奇形象,部分包含暴力词汇及危险动作 [5] 行业平台治理案例 - 抖音下架了AI魔改《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等经典作品,编造低俗情节、渲染暴力殴打情节的视频 [8] - 百度清理了对军人形象进行低俗化AI演绎的内容 [8] - 小红书处置了高频发布魔改海绵宝宝、皮卡丘等动画形象、传递不良价值观的账号 [8] 对行业与内容生态的危害 - 篡改经典与历史人物的核心精神,消解文化的严肃性与连续性 [5] - 低俗化、娱乐化内容冲击社会公序良俗,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误导 [5] - 扰乱内容行业生态,挤压原创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5] - 对经典作品及英雄模范、历史人物的“AI魔改”,可能误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历史认知和价值观,削弱经典作品的教育意义 [6] - 生成式AI的普及降低了视频修改的技术门槛和成本,违规内容正以规模化、隐蔽化的方式生产传播,凸显AI技术的“双刃剑”效应 [7] - 传统的内容审核机制面对海量、快速迭代的AI生成内容时存在监管滞后与空白 [7] 涉及的法律风险边界 - 未经原权利人同意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经典作品进行实质性改动,可能涉嫌侵犯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 [6] - 截取影视演员表演片段并篡改,可能侵犯表演者权以及演员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 [6] - 针对英雄模范、历史人物的“AI魔改”若存在歪曲、丑化行为,会侵犯其名誉权和荣誉权,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6] - 为个人学习、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研究等目的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无需经权利人同意 [9] - 商业性使用或具有侵权故意的使用,未经权利人许可则涉嫌违法;“改编”行为通常需获得权利人同意 [9] 对行业创作者的合规建议 - 创作前务必查清版权归属,使用受保护内容需获取书面许可,即便是公有领域经典作品也需规避他人已受保护的改编版本 [10] - 二次创作必须体现自身的“独创性”,不能仅仅是原作的搬运或简单拼接 [10] - 非商业用途、基于少量片段进行评论、科普且未歪曲原意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 [10] - 一旦涉及商业传播,或对严肃题材进行娱乐化歪曲,即使非营利也极易触碰法律红线 [10] - 务必保留创作过程的证据链 [10] 治理行动的核心目的 - 治理行动核心目的是“划清边界”,厘清“二次创作”与“恶意魔改”的界限,让创新能够在尊重历史、弘扬正能量的轨道上发展 [8] - 规范AI创作的最终目标是让AI技术赋能文化传播,实现文化与科技的相向而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