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连发两条公告,涉及138人!
新浪财经·2026-01-17 02:02

行政处罚公告概览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2026年第2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涉及12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1] - 公告期为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将每日加处3%的罚款 [1] - 被处罚人可在公告期内领取决定书,或在送达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1] 违法行为类型与处罚统计 - 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罚款1800元 [3] -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大量案例,单次罚款均为500元 [3][4][5][6]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量案例,单次处罚多为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3][4][5][6]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处罚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技术参数:多起,常与“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合并处罚,单次合并罚款550元 [3]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多起,罚款800元 [3][5]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1起,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合并处罚,罚款13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6]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起,合并处罚罚款105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 - 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多起,常与其他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4][5][6] -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1起,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合并处罚,罚款300元 [3] 涉事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普通客车:涉及大量饮酒驾驶及改装等违法行为 [3][4][5] - 电动自行车:涉及绝大多数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包括个人车辆及共享电动自行车 [3][4][5][6] - 摩托车(普通二轮、正三轮等):涉及无证驾驶、未戴头盔、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4][5][6] -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中出现频率较高 [5][6] 违法时间与地点分布 - 违法时间跨度: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0月7日,时间跨度超过5年 [3][4][5][6] - 高频违法地点:北京路与金夏路交叉口、南坝路与永平路交叉口、二环南路下层、滇池路沿线、老320线大板桥区域、呈贡区兴呈路等出现多次违法行为记录 [3][4][5][6] - 办案部门:涉及交管支队直属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九大队等多个办案单位 [3][4][5][6] 公告发布背景 - 此次公告为2026年第2期,此前于1月14日发布了2026年第1期公告,涉及16名驾驶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