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督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1] 行业背景与问题 - 食品已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但行业存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夸大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诸多乱象 [1] - 消费者在退货维权时面临困难,同时网售食品监管存在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问题,现有制度难以实现全链条有效监管 [1] - 网络平台暴露出入网审核缺位、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已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1] 责任主体与要求 - 监管范围全面覆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如MCN机构),要求各方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要求平台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1] - 针对不同直播形式提出具体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许可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 [1] 禁止经营品类与监管方式 - 明确列出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2] - 直播经营食品将被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技术监测记录将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能实时监督并方便快捷维权 [2] - 平台需第一时间处理投诉举报,形成闭环管理,以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2]
为各方主体“划红线、立规矩”——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有了新规范
新浪财经·2026-01-17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