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
新浪财经·2026-01-17 03:06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旨在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 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并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1] - 通知明确推进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 具体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三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 - 通知要求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机制 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视同达到相应职业的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 并可参加更高等级评价 [1] 具体实施措施 - 对已取得一个部门证书的从业人员 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 可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考试流程 [1] - 对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支持各地探索“一试多证”方式 即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需推动职业资格证书跨领域互通互认并做好持证上岗监管 [2] 监管与服务支持 - 强调加强职业技能证书的监管与服务 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2] - 将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 推动实现一网通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