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化环境
经济日报·2026-01-17 10:16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未来产业发展 - 我国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与技术落地率均创历史新高,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同频共振,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的重要支撑 [1] -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所在,尤其对于风险高、周期长的未来产业赛道 [1] 国际法治化营商环境路径对比 - 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依托判例法的灵活性、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及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助推了硅谷信息技术、生物科技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增长 [1] - 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侧重通过严谨的成文法体系和稳定的劳资关系,为企业提供高度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支撑了精密制造业的长期领先 [1]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独特优势与成效 - 坚持“顶层设计+试点先行”的系统化路径,既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宏观框架,又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压力测试,实现灵活治理 [2] - 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合力,在保障公平竞争的同时,通过法治手段主动引导资金、算力等要素向新兴产业集聚,催生强大的区域创新效能 [2]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前10位,“深圳—香港—广东”跃居全球创新集群榜首,我国共有24个集群进入全球百强创新集群,连续3年保持全球第一 [2] 深化司法改革以提升市场预期 - 紧扣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精神,坚决清理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中针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限制 [3] - 针对未来产业等新兴领域,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机制,严禁“以罚代管”,探索设立观察期与触发式监管,为技术创新预留试错空间 [3] - 完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政府违约失信问责机制,根治“新官不理旧账”顽疾 [3] 推动监管服务标准化以破除障碍 - 以数据共享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涉企数据资源,构建统一监管平台,减少执法随意性与重复检查 [4] -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止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补贴政策,在算力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放等关键领域,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参与项目竞争的权利 [4] 构建要素市场化法治基础以激发动力 - 推广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与确权机制,解决企业“不敢投、怕抄袭”的后顾之忧 [4] - 率先确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性规则,支持地方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流通交易立法试点,厘清数据权属,破除数据孤岛 [4] - 细化相关法律配套措施,确保政府采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红利精准滴灌至最具活力的创新主体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