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微创光电及两高管将合计被罚650万元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微创光电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因涉嫌虚增营业收入被湖北证监局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 涉嫌违法事实详情 - 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设备销售业务[1] - 公司在从事该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但在知悉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17%[1]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152.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16%[1]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152.8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02%[1]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1] 拟处罚决定 - 湖北证监局拟对微创光电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2] - 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2] - 对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2] - 拟罚款合计为650万元[1][2] - 处罚决定结合了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的情况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