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池州一公司4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报告:盲目施救致伤亡扩大
新浪财经·2026-01-17 12:22

事故概述 - 2025年10月27日20时12分许,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车间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8.75万元 [2] -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事故经过 - 2025年10月27日18时35分,公用工程车间甲班班长陈某保组织对冷冻机组进行退水,并与乙班班长陈某斌交班 [2] - 20时08分许,乙班操作工张某江未采取安全措施,爬入冷冻盐水箱内作业 [2] - 20时12分许,张某江在箱内晕倒,随后进入箱内施救的姚某亮也晕倒 [2] - 20时14分至20时22分许,包括车间主任王某昆在内的多名人员先后在未做好个体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箱内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王某昆、陈某斌等人相继晕倒 [3][4][5] 事故直接原因 - 员工张某江违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履行审批手续,在未采取安全隔离、通风、气体检测及佩戴呼吸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入冷冻盐水箱作业,吸入高浓度氮气等气体导致事故发生 [6] - 施救人员在未做好个体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6] 事故间接原因 - 公司安全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7] -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 [7] - 公司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失管失控,工人违反特殊作业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7] -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7] 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 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人:贲酯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主任王某昆,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 [8] - 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3人: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赵某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严某欢、副总经理兼安环部经理王某武,均被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 责任单位及公职人员处理建议 - 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池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14条对其进行处罚 [10] - 对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已移交安徽省纪委监委,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处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