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边缘药品面临“量价双杀”困境,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远低于约定量,暴露出集采规则在报量准确性、契约对等性及执行约束力方面有待完善 [1][2][6] - 以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为例,其市场规模从集采前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骤降,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同比大跌83%,销售量同比下跌约3/4,显示降价并未带来预期的以价换量,而是挤出历史“虚量”后回归正常临床需求 [2][7][8] - 案例凸显了纯B证企业(委托生产)及“光脚药”(新获批即中选)在集采中的特殊困境,企业因利润空间被压缩而无力进行临床推广,同时缺乏对医疗机构采购量的有效约束机制,导致企业库存积压、面临亏损 [6][7][16] 药品采购执行情况 - 海南紫程众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3.36元中标第十批国采的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供应地区采购进度严重滞后,执行约8个半月后,实际采购量仅为年约定采购量的不到10% [1][3] - 具体数据显示,公司面对近30万瓶的年约定采购量,已生产约30万瓶并发货约12万瓶,但截至2025年12月14日,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仅2.46万瓶,其中上海完成率7.7%,甘肃6.2%,新疆11.6%,公司已停工且库存18万瓶 [3] - 其他中选企业如武汉海特生物销售情况也不理想,多地报量极低甚至为零,如贵州报量20瓶,重庆、海南、宁夏报量为0,西藏报量50瓶,显示地区需求差异巨大 [3][5][6] 市场与行业影响 - 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为抑酸药,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低危患者,属H2受体拮抗剂,非医保产品,临床价值较低且非主流用药,主流是医保内的PPI和P-CAB类药物 [2][8] - 该药市场规模在2021年至集采前的2024年间,年销售额一直维持在10亿元以上,平均单价约150元,但集采后价格降至2.74元-4.58元,导致市场骤降 [3][7] - 第十批国采中选的8家企业中,有5家是产品在当年刚刚获批的“光脚药”,本期望通过集采快速放量,但结果却是“量价双杀”,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同比大跌83% [7] - 专家指出,该药前期的起量可能包含不正常的市场推广因素,集采降价挤出了“带金销售”的价格水分,使得用量回归正常临床需求,部分药品甚至可能本就不应被广泛使用 [8][10] 企业困境与成本压力 - 作为纯B证企业(全部产品委托生产),紫程众投销售团队小,药品降价后无利润空间支付临床推广费用,依赖商业公司与医院沟通,但效果不佳 [6] - 公司核算每瓶药品成本约2.9元,面临无法收回成本及库存报废的风险,前期研发投入也已沉没 [6] - 集采规则对企业要求极为严格,供应保障出问题将面临重罚甚至取消资格,因此企业按报量加紧生产,但对医疗机构未完成采购量却缺乏对等的有效约束与惩戒机制 [16] 政策执行与各方回应 - 医保部门回应已多次督促医疗机构,但无法强制采购,医疗机构反馈无临床需求或医生习惯使用其他药物(如奥美拉唑) [1][11] - 甘肃医保局约谈主要医疗机构并计划与药企商谈,医院方面表示将推动在合理用药前提下优先使用集采药,但需要过渡期 [12][13] - 专家及业内人士指出,医保部门不能直接干预医生处方权,医院使用集采药的主要动力来自绩效考核、DRG/DIP控费及医保结余留用政策,对于金额不大的品种,医院可能因管理成本而选择放弃考核 [14] - 采购协议中只有企业的违约责任,缺乏医疗机构的违约条款,契约双方不对等,业内呼吁医院应具备契约精神,并对因错误报量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6] 规则反思与潜在调整 - 专家指出集采规则有待完善,历史用量若不合理,将“虚量”变为“实量”是不可能的 [10] - 有观点认为可尝试招采分离,不再带量,集采已具备谈到低价的能力,之后可回归自由竞争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医保部门通过按病种付费等工具控费,减少行政管理成本 [15] - 案例暴露了报量机制的问题,报量是一个宽泛数字难以精细,且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约束,导致企业面临不公平的商业风险 [3][15][16]
10亿市场骤降,一款“光脚药”进入国采后遇“量价双杀”
搜狐财经·2026-01-17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