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诉求受理渠道公布
新浪财经·2026-01-17 19:31

公告发布 - 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公告,旨在进一步畅通全省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以提升集中整治行动质效 [1] 受理渠道 - 设立全省统一的涉企服务监督电话967110,供社会各界反映问题 [2] - 提供线上监督平台,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7110”平台涉企“投诉举报”模块或“码上营商”小程序反映问题 [2] 举报须知 -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具体线索 [2] - 已进入纪检监察、司法程序或通过行政复议、信访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2] - 对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恶意举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线索,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