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有何新变化?政策问答→
新浪财经·2026-01-18 08:57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核心变化 - 政策核心在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推动全国跨省共济 旨在破解个人账户“资金沉睡”困局 推动医保基金更好地惠及群众[1][2] - 共济亲属范围从2021年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2024年的“近亲属” 根据民法典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1] -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于2024年12月2日正式启动 参保人可使用医保钱包向同为基本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转账 实现资金共济使用[2] - 按照目前工作进度 争取2024年内实现全国跨省共济[4] 共济关系与额度管理新规 -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 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 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3] -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 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3] - 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 严格执行医保基金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不得将医保基金实际拨入个人医保钱包[3]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与清算机制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4] - 个人账户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 双方需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 即“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4] - 跨省共济资金参照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流程 由国家统一清分 省市分级清算 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同步开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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