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因财务造假被罚500万元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及处罚 - 公司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 - 公司股票于1月19日停牌一天,1月20日复牌后,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每日股价涨跌幅限制从10%下调至5%[3][4]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月雄、总经理王建平各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曾涛处以30万元罚款[4]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于2018年2月取得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3] - 在2018年年报中,慧大成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合同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导致合并利润总额虚增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3] - 公司在2021年6月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上述虚假数据,并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对2018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4] 公司应对措施及现状 - 公司表示财务数据纠正是发现子公司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进展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的修正[4] - 公司强调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仍正常有序开展[4]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在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6] 股份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 - 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亿元资金回购股份[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约2529.20万元完成部分回购[5] - 随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市场流动性、投资者情绪等将发生显著变化,为股份回购计划的后续实施、定价及节奏带来了不确定性[5] 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与展望 -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就行政处罚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是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6] - 公司表示已在2022年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将在满足时间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6] - ST标识的实施标志着公司进入为期至少一年的风险观察期,将检验公司内控整改的实际成效[7] 行业监管环境与信号 - 此次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6] - 在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6] - 此案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财务真实性是上市公司不可逾越的底线,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信息披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