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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2026-01-18 17:00

法规概述与核心目标 -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 - 该《征求意见稿》是证监会首部衍生品市场部门规章,在2023年两次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业务规则,充实了对经营机构执业规范、内部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丰富了监管手段,细化了法律责任 [1] 法规调整范围与功能定位 - 明确调整范围为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场所和衍生品经营机构组织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银行间衍生品市场及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组织的柜台衍生品市场不适用本办法 [3] - 明确衍生品交易是指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的交易,具有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3] - 明确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功能定位,鼓励利用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支持开发满足中长期资金风险管理需求的衍生品,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 [3][6] 基本原则与禁止性行为 - 规定参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各方应遵守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 明确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规减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存在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4] - 证监会遵循审慎监管原则,健全市场监测监控制度,可以对衍生品交易实施逆周期调节管理 [3] 合约开发与交易规则 - 规定衍生品合约标的物应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不易被操纵,审慎开发结构过度复杂的衍生品合约 [4] - 衍生品经营机构开展业务,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宣传推介衍生品合约,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 衍生品交易应按规定以收取保证金等方式进行履约保障,经营机构应以安全、清晰、合理的方式记录和存管交易者交纳的保证金,并在发生风险时能够将保证金快速分离和转移 [4] 交易者与经营机构监管 - 明确交易者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衍生品经营机构应严格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充分了解交易者情况 [4] -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具备相应条件,证监会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对衍生品经营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5] - 衍生品经营机构应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和约定对交易者的交易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分析和合规性评估 [4] - 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对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管理 [5] 市场基础设施与跨市场监管 - 衍生品经营机构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进行对冲交易时,应使用对冲专用账户,不得直接根据交易者指令进行对冲交易 [5] - 加强衍生品监测监控与跨市场监管,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衍生品经营机构的信息和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4][5] 法规背景与行业影响 - 制定该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规定落地实施的要求 [6] - 资深私募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遵循功能监管原则,对各类衍生品经营机构实行统一监管,明确了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套期保值、限制过度投机的发展方向 [6] - 新规进一步健全了衍生品合约开发、保证金管理及机构内控等业务规则,完善逆周期调节、跨部门及跨境监管协作,强化风险防控 [6] - 量化私募市场负责人认为,《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衍生品经营机构的监管,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维度,对机构的合规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7] - 随着《征求意见稿》正式落地,国内衍生品市场有望在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等方面迈出重要一步,长期来看市场将更趋成熟,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