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新规出台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直播电商食品销售市场,该规定将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1][23] - 新规是针对《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在食品安全关键领域的专项细化和补充,聚焦全链条管理和各环节担责 [23] 市场乱象与典型案例 - 直播电商食品销售领域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乱象增多,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直播间里食品的虚假宣传” [1][3] - 一位拥有2200多万粉丝的主播,其直播间热销的“红薯粉条”经检测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构成虚假宣传,其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165万元,涉事生产企业被罚款670多万元 [3][5] - 另一位网红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其所在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94万元 [5] 责任主体与责任界定 - 规定首次明确直播电商经营者涵盖四类主体: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10] - 直播营销人员,尤其是名人、网红,应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核验食品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三年 [10] - 直播电商平台被列为总把关人和第一责任人,需承担全链条监管责任 [12][23] 平台具体管控要求 - 平台需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并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食品合规性、直播行为合法性等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4] - 直播前需严格查验主体资质,直播中需智能监测虚假宣传等问题,直播后销售记录需保存三年 [14] - 当直播间出现假冒伪劣食品时,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平台维权 [14][21] 行业现状与具体问题 - 截至2024年年底,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突破8.3亿,占网民总数的75.2%,主播账号数量突破1.8亿 [12] - 以农产品为例,存在严重假冒问题:直播间销售的“临安冬笋”标价约每斤10元,但当地收购价约每斤20元,且实际产量不足以支撑网络销量,调查发现部分商贩将收购价仅每斤4到5元的外省冬笋运至临安冒充本地产品销售 [16][19][21] 规定核心内容与行业影响 - 规定明确了13类禁售食品清单及10项直播行为禁令 [21] - 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前履行进货查验和报告义务,直播中不得作虚假宣传 [8] - 新规旨在精准治理行业乱象、填补责任空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促进行业更可持续发展 [23]
保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 新规出台向行业乱象亮剑
新浪财经·2026-01-19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