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新浪财经·2026-01-19 02:28

政策核心内容与目标 - 四川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五个部分共17条措施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 [1] - 新政与以往文件相比,在五个维度上进行了升级:拓展保障范围、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强调技术赋能 [1][2] 保障范围拓展 - 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突破了传统的孤儿、特困供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分类 [1] 保障力度加大 - 明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若仍在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含技工)、高职、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就读,可在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基础上,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补差发放补助 [1] - 政策实现从“成年即断保”到“学业完成再退出”的转变 [1] 服务内容完善 - 首次提出全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建立监测和干预机制,提供专业心理支持服务 [2] - 首次提出为困境儿童成年后就业创业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支持 [2] - 首次提出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服务,并对康复服务等内容进行了丰富和完善 [2] 工作机制创新 - 首次提出建立“监护人自主申请+基层队伍巡查+部门数据比对”的精准发现机制 [2] - 首次提出建立“监护评估+监护支持+监护干预+兜底监护”的监护救助机制 [2] 技术赋能应用 - 提出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助,实现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2] - 支持流动儿童家庭异地申请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2] - 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全覆盖开展侵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比对 [2] 教育保障措施 - 通过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保障所有困境儿童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 - 优先安排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及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3] - 教育机会向学前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延伸,为适龄困境儿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并为初中毕业未升学困境儿童提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机会 [3] - 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发放助学金和生活补助,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困境儿童发放助学金并免除学杂费 [3] 残疾儿童教育服务 - 完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安置办法,规范送教上门服务的标准与内容 [3] - 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纳入当地学籍统一管理,并统筹现有资金按生均模式予以保障 [3] -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通过结对帮扶、集团化融合办学等方式加强合作 [3] - 支持设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岗位,并开发针对性的特殊教育课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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