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 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1月1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浙商银行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以下简称"定投")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9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 金与浙商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 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 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