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 核心观点: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并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旨在扩大培育基础、优化认定标准、加强过程管理,以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高质量发展[1] - 文件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1] 培育体系与范围扩大 - 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1] -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体系现包含三个层级: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 - 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利用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等多维度数据,常态化挖掘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并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认定标准不降低[1] 现有培育成果与目标 - “十四五”以来,全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1] -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已基本形成[1] - 目标是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再上新台阶[1][2] 认定标准优化与门槛提升 - 适当提高了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认定门槛要求[2] - 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具体标准提升为: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2] 过程管理与服务优化 - 规范地方审核流程,推广实施“双随机”审核机制,审核专家组需包含一定数量的产业专家和财务专家[2] - 提高包容性,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并对完成信用修复或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免除“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2] - 引导各级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等支持政策,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2]
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
新浪财经·2026-01-19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