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也可同享城市公共服务
经济日报·2026-01-19 06:17

政策导向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着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急难愁盼问题 释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鲜明信号 [1] - 政策旨在破除城乡流动壁垒 更好支撑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1] -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本质在于增进民生福祉 [1] 现状与问题 -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长期主要与户籍挂钩 未落户常住人口在城市工作但无法平等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1] - 2012年至2024年 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3.1%提高至67% 但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只有50%左右 [1] - 有2.5亿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在城市 但不能完全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1] - 当前越来越多城市已取消落户限制 但降低落户门槛不能止于一纸户籍 更需配套基本公共服务 [2] 经济影响与机遇 - 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富 人口吸引力折射城市发展竞争力 [2] - 相关测算显示 我国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 每年可新增2000多亿元人民币消费需求 [2] - 城市人口持续增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 带动生产和投资 形成供需互促的良性循环 [2] - 未落户常住人口难以平等享受城市服务 不利于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1] 实施挑战与方向 - 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短期内存在现实困难 如地区间政策差异、资源分布不平衡、跨部门协同不足等 [3] - 执行过程中需完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 因不同城市财政能力、资源禀赋差异较大 [2] - 需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可携带” 把人口净流入情况、实际服务人口规模纳入财政考量 [3] - 需在随迁子女入学、异地医保结算效率等具体环节下功夫 切实增强落户人口获得感 [2] - 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不仅针对传统农民工群体 还要兼顾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