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中小机构风险化解
经济日报·2026-01-19 06:25

政策方向与核心原则 - 核心政策方向是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 [1] - 具体措施包括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 [1] - 市场化、法治化是处置金融风险、推动转型发展的根本原则 [1] 法律与制度框架建设 - 需要加快构建以金融稳定法为核心的制度框架,推动其尽快出台,使其成为风险处置与稳定发展的基本法 [1] - 金融稳定法应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责任主体和工具箱,并为金融机构健康运行与转型设立法治标尺 [1] - 需要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形成覆盖机构全生命周期的法律网络 [1] - 应建立顺畅的司法破产退出通道,可在企业破产法中增设金融机构破产专章,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主导的特别程序 [2] 风险处置机制与流程 - 需要强化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处置与早期纠正职能,推动存款保险制度从付款箱转向风险最小化模式 [2] - 在法律层面应赋予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更具强制性的早期纠正权,对问题机构可依法要求其补充资本、限制业务、更换高管乃至启动重组 [2] - 法律应为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化兼并重组提供清晰指引,明确各方权责、资产债务评估公允性、股东权益调整顺序 [2] - 最终目标是形成自救—早期纠正—市场化重组—司法破产的递进处置链条,以及完善治理—聚焦主业—差异化发展的转型引导机制 [2] 监管协同与体系构建 - 风险处置与转型发展需要多部门协作,需强化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存款保险机构、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决策协调与行动配合 [3] - 应落实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构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位一体的现代监管体系 [3] - 在处置过程中需确保兼并重组和业务转型符合区域金融定位,防止盲目扩张与监管套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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