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最高法院:父母没有对子女“惩罚权”,不得使用暴力或心理虐待
环球时报·2026-01-19 07:04

案件判决与法律立场 - 法国最高法院于近期通过一例父亲体罚儿童案的终审,正式宣布司法中不承认父母体罚子女的“惩罚权”,并重申任何教育中的暴力、虐待和侮辱行为都不合法 [1] - 该案父亲伊夫·米拉在2016至2022年期间对两名未成年儿子实施打屁股、扇耳光、扯衣领、辱骂等体罚行为,蒂永维尔地方法院于2023年判处其18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并剥夺监护权 [1] - 梅斯上诉法院曾于2024年推翻地方法院判决,以可追溯至1819年的“父母惩罚权”这一司法习惯为由宣判该父亲无罪,称其行为“未对儿童造成伤害且不构成羞辱” [1] 司法进程与社会反响 - 梅斯上诉法院的裁决被指是对2019年通过的“反体罚法”的倒退,引发法国各界不满,总检察长随后将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 [2] - 最高法院撤销了梅斯上诉法院的无罪判决,将案件发回南锡上诉法院重审,其核心立场是司法系统不能以“司法习惯”为由允许父母对儿童实施暴力,且对未满15岁受害者施暴的监护人应加重量刑 [2] - 最高法院重申法国法律中不存在“父母惩罚权”,并援引《民法典》指出父母在行使权力时不得使用暴力或心理虐待 [2] 案件意义与行业评价 - 涉案父亲的民事律师评价此次终审是“对陈旧观念的终结”,并指出梅斯上诉法院对体罚的宽容态度“还处于上一个时代”,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让此事重回正轨 [2] - 法国儿童基金会主席表示最高法院的裁决令人倍感宽慰,可借此持续推动消除法国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教育暴力行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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