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印发首个系统性专项文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标志着中国固体废物治理从重点整治向系统治理、全面推进的重大转变 [1] - 当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存在法律法规碎片化、市场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管体制协同效能不足三大短板 [4][5][6][7] - “十五五”时期需从夯实法治基础、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创新协同机制三方面构建政策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固体废物治理向全链条综合治理转变 [8][9][10][11] 固体废物治理发展历程与现状 - 中国固体废物管理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1996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标志进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该法第二次全面修订显著强化了全过程管控与法律责任 [2] - “十四五”时期取得重大进展:固体废物零进口改革目标基本实现,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推行“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固废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3] - 《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五年在源头减量、规范收运贮存、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专项整治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3] 政策法规体系存在的短板 - 法律法规碎片化:相关规定分散于多部法律,存在立法价值冲突、概念界定不一问题,导致污染防控与资源循环利用目标割裂 [5] - 市场激励机制不健全:现有体系主要依赖强制性监管工具,财税政策对资源化利用精准支持有限,绿色税收抵扣、资源化补贴、绿色金融等正向激励措施不足 [6] - “新三样”治理滞后: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建设滞后,相关废物鉴别和处理标准供给不足,制约循环利用产业链发展 [7] - 监管体制协同效能不足:省级以下监管体制运行不畅,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和监管标准差异,固体废物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存在隐性壁垒 [7] 强化政策法治保障的推进路径 - 夯实法治基础:推进法典系统化整合,构建内在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法律制修订,加快出台“新三样”固废专项监管办法,严格责任追究与信用监管 [9] - 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政策工具箱,完善税收优惠、绿色采购、资源化补贴、绿色金融等政策,探索设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基金”,健全碳排放驱动机制,将资源化产生的碳减排量纳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 [10] - 创新协同机制:健全高层级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部门协同,深化跨区域协同治理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构建智慧环境管理体系 [11][12]
“十五五”期间,如何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政策与法治保障?
中国环境报·2026-01-19 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