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破坏营商环境案例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立平在2021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多家私营企业主摊派费用,用于解决无法核销的相关费用[1] - 鞍山市立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赵世宏在2016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干预行政处罚,对违规占道经营企业免于处罚,并在市容、规划执法中为多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1] - 台安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洪洋在2020年至202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请托,为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1][2] 抚顺市破坏营商环境案例 - 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井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运平在2021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当地石材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索要现金、毛石等财物[3] - 抚顺市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榆林环境综合整治办原负责人关英智在2022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吃拿卡要,为他人在私搭乱建、车辆道路遗撒等方面逃避检查或处罚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3] - 抚顺市东洲区民政局原局长邢玉芝在2007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默认、纵容企业变相涨价,同时疏于管理导致辖区企业多年亏损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 丹东市破坏营商环境案例 -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刘金刚在2022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施工、合同款项拨付、房屋价值评估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5][6] - 东港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兼东港市殡仪馆馆长李丰伟在2014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殡葬用品销售、墓地推销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于2025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6] - 丹东市振兴区财政局投资审核科原科长郑黎博在2014年至202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务软件采购、工程款拨付、工程结算审核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于2025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6]
我省三市通报多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2026-01-19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