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生效与全球海洋治理新框架 - 首个覆盖全球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利用的规则正式生效,是近20年磋商后的重要里程碑 [1] - 协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聚焦深海遗传资源、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四大领域,为各国深海远洋活动确立法律规范 [1] - 协定于2023年6月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同年9月开放签署,2025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1] 协定的核心机制与治理意义 - 协定完善现有全球海洋治理规则,强调协调与合作,不损害现有涉海国际机制并加强协作 [2] - 设立五个附属机构持续推进相关标准与指南制定,确保能适应未来科技与人类活动发展 [2] - 为协调各类涉海机制、防范生态风险、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具有约束力的行动框架 [2]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战略价值 - 海洋生物是维系地球生态平衡、支撑人类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构成复杂的食物链与生物群落,维系海洋碳循环平衡 [3] - 珊瑚礁、红树林等生物栖息地是抵御风暴潮的天然屏障,守护沿海地区生态稳定与人身安全 [3] - 海洋生物的独特基因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端产业的核心战略资源,支撑产业链自主可控与蓝色经济发展 [3] 海洋领域的地缘博弈与风险 - 海洋生物多样性及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焦点,公海生物资源规则制定权直接关系国家海洋话语权与发展空间 [3] - 部分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垄断和规则主导争夺资源控制权,使海洋生物成为地缘博弈的重要筹码 [4] - 部分发达国家以“公海自由”为名推行霸权逻辑,通过排他性联盟与军事活动冲击多边规则体系 [4] - 海洋遗传资源、深海采矿等领域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海洋“公地悲剧”风险持续加剧 [4] 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角色演进 - 中国于2025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协定》,从重要的参与方转变为积极的实施者和治理推动者 [5] - 中国倡导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坚决维护和支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权威及其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 [5] - 中国全面参与联合国框架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计划 [5] - 中国推动设立“联合国海洋十年规划”金砖国家协调中心,与多国联合开展海洋污染防治科学研究 [5] 中国的行动方案与未来路径 - 中国在海洋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同各国在污染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5] - 中国以多边主义为基础、以共同利益为导向的治理模式,为破解全球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矛盾提供了中国方案 [6] - 中国将持续深化国际合作,锚定《协定》核心条款,通过生态保护协同、安全治理联动等多维合作搭建实施路径 [6] - 计划联合各国共建跨境海洋生态保护联盟、海上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国内法治与国际规则衔接机制 [7]
国家安全部:以蓝色公约共筑海洋安全屏障
新浪财经·2026-01-19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