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增35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苏州日报·2026-01-19 08:31
政策与监管支持 -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发布第660号公告,认定苏州市35家生产镇湖刺绣等9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获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1] - 对于已制定地方标准但企业存在问题的产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属地监管部门通过上门走访、专题座谈、现场实操指导等方式,为企业解读政策、梳理流程 [1] - 对于尚未制定标准的原产地标记产品,秉持“标准先行”思路,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解决标准承接主体、资金保障等问题,指导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 [1] 工作进展与成果 - 在精准服务推动下,全市12项地理标志团体标准顺利出台 [1] - 35家企业携9件地理标志产品成功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1] - 苏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率大幅跃升至近80% [1] - 截至目前,苏州累计拥有地理标志产品30件、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21件 [1] 产业影响与赋能 - 地理标志对特色产业的赋能效应初步显现 [1] - 地理标志为地方特色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