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
科技日报·2026-01-19 10:13

政策核心内容 -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并在动态管理、培育服务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1] - 政策旨在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1] 培育体系与范围 -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 [1] - 政策扩大培育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1] - 未来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将包含三个层次: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 机制与标准优化 - 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利用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挖掘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并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认定标准不降低 [2] - 优化认定标准,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门槛要求 [2] - 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标准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 [2] 培育服务与支持 - 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 [2] - 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