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新浪财经·2026-01-19 10:21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中国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1][4] - 该《气候准则》的起草历经两年多时间,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完成[1][5] - 除总则和附则外,《气候准则》分为四个部分,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1][5]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气候准则》旨在建立透明、可比、可靠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强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供给[1][5] - 准则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全球主要经济体及相关国际组织正加速推进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一致性应用[1][5] - 统一规范的披露信息将破解“洗绿”、“漂绿”难题,引导资本精准流向低碳项目[2][5] 准则设计特点 - 准则结构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了国际可比性,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与融资成本[2][5] - 准则立足中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披露框架、明确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要求,确保切实可行[2][5] - 准则引入相称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源适配披露方法,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2][5] - 准则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要求,旨在促进重点行业加速转型[2][5] - 准则主要对各行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用共性要求作出规定,未对不同行业设置差异化条款[6] 实施路径与安排 - 现阶段将《气候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6]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6] - 实施范围计划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6] - 披露要求计划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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